[宫颈炎怎么治疗]治疗宫颈炎最后却流产 医院坚称无过错
发布时间:2012-10-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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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的熊小姐与丈夫未做避孕措施一年,就是想再怀一个孩子。今年4月她到东莞虎门医院治疗下体出血,服药打针后排出一块状肉,在太平被诊断为“自然流产。”熊小姐认为虎门医院未做孕前排查便开药,导致自己流产,虎门医院则坚称诊疗过程并无过错。
患者:仅隔1天尿检阴转阳
熊小姐与丈夫未做避孕措施一年多,今年4月17日她到虎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尿检呈阴性,显示暂未怀孕。”4月19日因下体有少量暗色血,她到虎门医院妇产科找了一名王姓医生治疗。
熊小姐称,王医生诊断为宫颈炎,“给我开了葆宫止血颗粒和乳酸左氧氟沙星分散片(六天口服药),让我月经干净后再来做宫颈癌筛查。”服药3天后仍觉左下腹胀痛,阴道仍有流血,王医生又开了5天针水(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和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当晚熊小姐就在虎门医院进行了注射。
4月23日上午,熊小姐感觉下腹部疼痛且阴道出血量增多,期间还排出了一块状肉。4月27日她又找到王医生,“她让我做尿检,送尿液到检验部门后,等了大概20分钟,化验室一名女医师跑出来问我‘你是不是流产了来做尿检’”,熊小姐当时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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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诊疗规范不存在过失
熊小姐认为,虎门医院未检查有无怀孕,就给她开了孕妇禁用的药物和针水,导致她流产,要求医院赔偿误工费、营养、精神抚慰金。
对于熊小姐的投诉,昨日上午,虎门医院行政办公室一名女性负责人以“领导外出接待”、“当事医生正在上班”为由,没有作出正面回复,并称以此前医院给予熊小姐的书面回复为准。
该回复表示,虎门医院在接到投诉后对涉事科室和人员进行了调查,并组织了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研讨,认为该院对熊小姐的诊疗过程没有违反医疗常规,不存在缺陷或过失。故此对熊小姐提出的投诉理由不予支持,如若有异议,建议通过合法途径提出主张。熊小姐夫妻已向东莞市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疑问:月经来潮o r自然流产?
昨日,熊小姐向南都提供的证据显示:4月27日,虎门医院病历本当天的检查结果是“考虑是月经来潮”;4月28日上午,虎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测结果显示“尿妊娠试验呈阳性+”;4月28日下午,太平抽血检查β-h c g (β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为83.09/m lu/m l,当天医生诊断为“异位妊娠未排、自然流产未排,建议三天后复查”,复查后诊断为“自然流产”。
按照程序,患者如果阴道出血,肯定要先做尿检、b超,排查出原因后再开药。而且,乳酸左氧氟沙星分散片和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的确属孕妇禁药。该医院检验科的医生也表示,妇女受孕后,从第7-9天起即可测出血中β-h c g升高,以后每两天β-h c g的量可升高2倍(就算有先兆流产,h c g的增加比率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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